9月25日,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了一起袭警案件,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简要案情
2023年4月29日,因贵阳市白云区某小区摄像头被人为毁坏,有证据指向李某某丈夫侯某参与,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民警前往其家中了解情况。民警到达现场后表明身份、出示证件要求侯某配合调查,侯某拒不配合,民警对侯某强制传唤,李某某见状与民警发生争吵,并从厨房拿出尖刀向民警砍去,致两名警察受伤。
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处。
法官提醒
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广大人民群众应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人民警察的执法执勤等工作,切勿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将因一时冲动让自己身陷囹圄,悔不当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