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苏州动物保护组织拘禁一名猫贩,并对其采取暴力殴打、强令下跪等方式进行‘拘禁审讯’”,相关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关注。目前,吴中警方已对李某和牟某某等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调查。在此事件中,虐猫者以及爱猫人士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虐待动物事件时有发生,网友过去一直呼吁出台动物保护法,是否应该从制度上去解决问题?极目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律师。
爱猫人士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和侮辱罪
通报显示,近日,网传“苏州动物保护组织拘禁一名猫贩,并对其采取暴力殴打、强令下跪等方式进行‘拘禁审讯’”,相关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关注。事发后,吴中区高度重视,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经查,李某(男、公司职员、非猫贩),近期多次以领养为名将获取的猫虐杀,并在网上发布虐猫视频、发表挑衅言论,引发部分爱猫人士不满。外地网民牟某某通过该李发布的视频了解到其将于近期在该区某商业广场领养幼猫,遂通过网络召集爱猫人士赵某某、李某(女)、史某某、秦某某、张某、支某某等6人(均非苏州小动物保护志愿者协会成员)从多地赶赴苏州,并于2月25日下午在某商业广场将李某围堵。牟某某、赵某某、李某(女)、张某等4人对李某实施人身控制、打耳光、脚踹、侮辱等行为,后将现场视频发到互联网上引发关注。目前,吴中警方已对李某和牟某某等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调查,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