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2月1日,证监会公告,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答记者问,当被问及本次改革在改进主板交易制度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时,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本次改革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经验,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改进主板交易制度。主要措施:一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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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2月1日宣布,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主要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
各发行人、各保荐机构:
2023年2月1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则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稳步推进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有序做好实施前后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过渡,妥善安排试点注册制在审企业申报材料更新,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起,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已通过发审委审核并取得核准批文的,发行承销工作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已通过发审委审核未取得核准批文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明确选择继续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前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并按照现行规定启动发行承销工作;也可以选择申请停止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申报,履行发行上市审核、注册程序后,按照改革后的制度启动发行承销工作。向交易所申报的,由交易所按照中国证监会在审企业顺序安排发行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