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姐姐与70岁的弟弟争遗产法院判了!儿女均有继承权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身为独子的张先生就依据这个“传统”,独占了父亲留下的遗产。不过,为父亲“养老送终”的5个姐姐不服这个“传统”,要和弟弟平分遗产。遭到拒绝后,5个姐姐将弟弟告上了法院。究竟这个“传统”有无法律依据?姐姐们又该分到多少遗产呢?
日前,松江区法院对这起特殊的财产纠纷案进行了审理。
父亲去世儿子独占拆迁款
家住松江区的老罗因病去世后,拉开了6个子女遗产争夺战的序幕。老罗与妻子生前育有5女1子,家庭和睦。老罗曾在大女儿家居住,由大女儿照料。10年前老罗的老伴去世后,老罗购买了一处新房屋,独自居住。在此期间,三女儿因为不放心老父亲的生活起居,在他的隔壁购买了房屋,就近居住照料。
4年前,老罗被确诊患了癌症,于是他又被大女儿接回到家中照料。去年,老罗因病去世,他遗留下的房屋正逢拆迁。按照份额,老罗可分得拆迁款4万元。当姐姐们到动迁部门打听时才知道这笔动迁款早已被弟弟取走。当5个姐姐要求弟弟平分这笔动迁款时,遭到了秉承“家产传男不传女”弟弟的拒绝,于是姐姐们联名将弟弟推上了被告席。
姐姐:儿女均有继承权“
虽然这笔动迁款数目不大,但作为父亲的遗产,我们子女都有继承的权利。”照顾了父亲多年的大女儿,被弟弟的绝情刺伤了心,我这么多年悉心照料父亲,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弟弟怎么能用‘家产传男不传女’来拒绝我继承呢?”为了讨个说法,姐姐们要求法院依法分配父亲的遗产,并考虑到大姐和三姐十年间悉心照料父亲,应当适当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