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版诊疗方案划重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发布。
一、对疾病名称进行了调整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三、增加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作为诊断标准
四、进一步优化“临床分型”
在临床分型取消普通型,分为“轻型、中型、重型、危重型”。
五、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
六、进一步完善了治疗方法
一是将我国已经批准上市的抗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纳入新版诊疗方案。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重型、危重型病例诊断标准和预警指标。
三是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感染与基础疾病共治理念。
四是进一步优化了儿童病例临床表现和救治相关内容。
五是进一步完善了中医治疗相关内容。
七、调整“出院标准”
当患者病情明显好转,生命体征平稳,体温正常超过24小时,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可以转为口服药物治疗,没有需要进一步处理的并发症等情况时,可考虑出院。
八、调整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是进一步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做好患者分流。
二是加强诊室、病房、办公室和值班室等区域清洁消毒和通风。
三是根据暴露风险落实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四是规范处理医疗废物,落实患者转出或离院后的终末消毒。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切实提高规范化、同质化诊疗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及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相关要求,结合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特点和感染者疾病特征,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重点修订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