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文旅部印发《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等多项疫情防控指南,就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剧院等演出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地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看要点梳理↓
旅行社
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
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原则上不对全行业实行“一刀切”,不得“层层加码”。
不组团前往高风险区旅游,不承接高风险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风险区游客外出旅游。
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区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
要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
提醒跨省游客凭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
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等级时,已经在该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
坚持科学精准防控。不随意关停上网服务场所,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
低风险区,要坚决做好上网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上网服务场所被划定为高风险区的,应暂停营业。
控制消费者数量和停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加强场所巡查,提醒消费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