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开展全市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落实“四早要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15日在全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9月15日6:30—9月15日12:00。
二、人员范围
洛阳市涧西区(含原高新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伊滨区辖区内及偃师区、孟津区、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嵩县主城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管控要求
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县区在规定的采样时间段内暂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在规定的采样时间内,除保障区域核酸检测、市民生活、城市基本运行的必要工作岗位及无法停工停产的生产类企业外,辖区内所有商超、门店、农贸市场等营业场所一律停业,所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场所、公园游园关闭,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停运。
四、注意事项
(一)24小时内进行过核酸检测及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请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备并做好登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暂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请主动前往就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采样。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理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仍按原核酸检测方式进行,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
(二)各县区核酸采样点以各县区公告为准。应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寄宿制学校学生按照学校安排在校采样,非寄宿制学校学生在居住地社区(村)进行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