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南京玄武警方在线发布警方通报:
2022年7月1日20时许,南京银行向公安机关报警,称有网民散播有关南京银行的谣言。公安机关经工作查明:6月30日18时许,网民傅某某(男,39岁),出于博眼球的目的,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内发布自己编造的有关南京银行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事发后,傅某某主动采取消除影响的措施并认错悔过。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平安、稳定的社会秩序。
此前,7月1日,南京银行发布《关于网传不实信息的澄清公告》称,近日,网传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不实信息。公司郑重声明:相关信息为恶意造谣,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目前,公司经营管理一切正常,经营发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