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近日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说三道四,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4月8日应询表示,民进党当局出“台独”目的,乱港劣迹斑斑,桩桩记录在案。对民进党当局有关人员的行径,我们将依法惩处。
记者注意到,这是2021年11月国台办发言人表示大陆方面依法对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实施惩戒,终身追究刑事责任后,近期针对民进党当局再度使用“依法惩处”的表述,且范围从“‘台独’顽固分子”扩大到了“民进党当局有关人员”。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唐永红在接受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进党当局及其有关人员大搞“台独”分裂活动并阻碍国家发展,损害国家核心利益,必须予以惩处。依法惩处民进党当局及其有关人员,以及依法对“台独”顽固分子终身追究刑事责任时,现有多项法律都可以适用。
面对“台独”顽固分子推动渐进式“台独”,有必要细化《反分裂国家法》,以有效打击、阻遏“台独”分裂势力。
如何依法惩处?现有多项法律可适用
唐永红表示,民进党2016年上台执政后,不仅拒不承认“九二共识”,而且勾连美国以及国际反华势力,大搞“台独”分裂活动,危害国家安全,阻碍国家发展,损害国家核心利益。国家当然且必须予以严厉惩处。
“事实上,正是没有受到相应的惩处,付出相应的代价,民进党当局及其有关人员一直在肆无忌惮、得寸进尺地损害国家核心利益。”唐永红说,这次国台办提到依法惩处,加上之前对“台独”顽固分子依法终身追究刑事责任的表述,就意味着不再是单纯的警告,而是要实际惩处,“那就要有法可依,依什么法?其实我们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