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的第二部黑匣子被找到,已送往专业实验室进行译码,事故调查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既是为了全面、准确还原事件真相,明晰各方责任,也是为了总结教训、排除隐患,告慰逝者。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调查应如何开展?此次事故的调查有何难点,结果何时才能出来?围绕飞行事故调查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民航领域的相关专家。
飞行事故调查包括哪些环节
图为搜救人员在“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核心现场进行拉网式搜索工作。新华社记者陆波岸摄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一般依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规定进行,事故发生后,包括我们国家在内的各个缔约国,都需遵循这一公约的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严谨、细致的调查,包括搜寻救援、现场勘查、实验验证、原因分析、提出安全建议等环节。”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盛汉霖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在具体履约方面,中国民航局2000年发布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并于2007年修订为《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根据相关规定,飞行事故调查一般根据事故等级、事故征候类别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分别由国务院、民航局、事发所在地地区管理局、事发所在地监管局组织实施。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航空安全研究所所长舒平表示,在我国,这种重大事故一般是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中会成立多个专业小组,比如飞行组、适航组、机场组、公安组等,按照各自的职能展开相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