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正常骑行遭遇“开门杀” 网约车司机被判刑_热门快报_资讯_绿达之家网[Lvda56.com]

男子正常骑行遭遇“开门杀” 网约车司机被判刑

   2026-08-21 23:14:42 互联网绿达之家网34
核心提示:网约车司机吴某某因违规停车引发“开门杀”交通肇事案件,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法院认定吴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网约车司机吴某某因违规停车引发“开门杀”交通肇事案件,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法院认定吴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乘客赵某某负次要责任,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但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男子正常骑行遭遇“开门杀”

开车门这样一个普通的动作,竟然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去年12月8日下午2点56分左右,吴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到环路辅路时,在非机动车道内不当停车,并让乘客下车。乘客赵某某开启车辆右后侧车门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的被害人姜某某相撞,导致姜某某连人带车倒地,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随后,姜某某因颅脑损伤等多处严重伤情,经抢救无效死亡。

男子正常骑行遭遇“开门杀” 网约车司机被判刑

有人提出疑问:明明是乘客推开车门,导致了“开门杀”,为什么司机反而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被追究刑责?对此,公诉人在法庭上表示,乘客“开门杀”的前提由司机创设,吴某某在非机动车道内临时停车,没有观察车辆周边环境并提示乘车人开门当心,等于两人共同实施了“开门杀”行为,因此应当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此外,吴某某在禁停路段停车,没有紧贴路边,距离街沿1.5米远,这1.5米的宽度也让后方行人、非机动车判定可以通过。

男子正常骑行遭遇“开门杀” 网约车司机被判刑

今年5月,最高法典型案例显示,董某驾驶机动车在上海某路段停车,副驾驶位的杜某下车开门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潘女士发生碰撞,造成潘女士多处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驾驶人董某和乘车人杜某负同等责任,潘女士无责。在保险公司先期垫付7万多元的前提下,法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再赔偿潘女士32万多元,超出保险范围的损失,由杜某和董某连带赔偿。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绿达之家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绿达之家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tianlu58.com/410720.html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SiteMap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绿达之家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ldzjw@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