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东莞寮步镇金富路附近一路口发生了一起车辆被损毁事件。一名60多岁的老人深夜持拖把,将疑似红色油漆的液体泼洒在一辆白色轿车上。相关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后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现场目击者反映,这名老人用拖把将红色液体喷在了白色轿车上。有网友表示,8月14日上午看到涉事车辆时,警察已经在现场。从附近商户处了解到,被喷车辆是一辆浙牌白色轿车,目前仍停放在事发区域。商户不清楚老人的身份,也不了解车主与老人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辖区寮步派出所表示,警方已前往现场处置,并联系了车主本人。但目前尚未找到涉事老人,警方将继续跟进此事。
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男子故意用红漆喷涂他人车辆,属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追责。该行为不仅破坏他人合法私有财产,侵犯车主财产权益,根据情节轻重,可构成治安违法;若车辆清洗、喷漆修复损失经鉴定达到5000元以上,还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刑事犯罪。同时,行为人必须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车主维修、清洁等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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