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有关情况。2021年起,国家卫健委遴选确定北京密云区、山西介休市、浙江海盐县、安徽濉溪县、福建长汀县、山东寿光市、河南郏县、广西上思县、海南东方市、四川泸县、贵州习水县、新疆新源县等12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四年来,综合试验区积极探索,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因地制宜创新服务模式,取得了积极进展。
在强化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方面,12个综合试验区均成立县委卫生健康工委,5个由县(市)委书记担任工委书记。
在深化“三医”协同治理方面,各综合试验区均实现1名县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长汀县医疗、医保、市场监管三部门领导交叉任职,促进高效协同。
在卫生健康财政投入方面,坚持健康优先发展,2024年12个综合试验区常住人口人均基层医疗卫生财政支出同比增长11.2个百分点。
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方面,加强资源统筹、上下联动。12个综合试验区全部建立影像、心电等资源共享中心,促进“基层检查、县区诊断和结果互认”,7个综合试验区实现心电设备村级全覆盖;6个试验区实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打包付费,结余留用。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基层医务人员总量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综合试验区每千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年均增长率21%,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占比提高9.9个百分点。浙江省海盐县、安徽省濉溪县和海南省东方市等医共体建立县域“编制周转池”等,打破编制使用壁垒,促进统一管理编制和人员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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