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下旬,上海一家供应链管理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发现部分商品丢失,随后在仓库安装了监控设备。通过监控记录观察,公司发现有人在凌晨时分私自进入仓库实施盗窃行为。同年5月,公司报警后,犯罪嫌疑人杨某很快被抓获。
杨某交代,他在3月份曾负责该公司仓库为期一周的货物盘点工作。期间他觉得少一两件物品不会被发现,便拿走了两支钢笔,询问朋友的孩子是否需要。孩子没有要,于是杨某将钢笔在网上售卖,获利2000余元。由于熟悉仓库布局和管理情况,杨某多次利用仓库无监控、后门未锁紧的漏洞,从靠河边的矮围墙翻墙进入厂区盗窃。他将钢笔藏在裤袋里,装满后原路离开。因经济压力大,杨某在离职后又实施了4次盗窃,共盗走130多支钢笔,藏于家中并陆续在网上售卖。
经审查,杨某累计盗窃150余支钢笔,涉案价值达30万余元,通过售卖获利约17万元。这些钱款大部分用于偿还贷款和私人借款,剩余部分则用于日常开销。杨某多次盗窃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2025年9月17日,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杨某提起公诉。9月24日,法院依法判决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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