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重庆考生孙某某手持高考体检“色觉正常”的报告,以体育特长生身份被遵义医科大学运动康复专业录取。十余天后,学校通知他复查发现色弱,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取消入学资格。孙某某被迫退学,重返高三教室。

这并非个例。一年前,重庆考生小高因高考体检医院漏检色觉异常,被医科大学录取后退学,最终法院判决体检机构赔偿5万元。更早前,河南两名考生试图篡改体检结果报考医学与军校,也在入学复查中败露,被直接退学。

高考体检与大学入学体检执行同一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觉检查应使用统一图谱,结论应全国互认。高考体检是录取依据,入学体检仅为复核。若结果冲突,责任应追溯至高考体检环节,而非由学生承担全部后果。

现实情况是,高考体检常被简化为流程性筛查,部分医院未对报考敏感专业的考生进行精细检测。有法院判决明确指出:体检机构对医学类考生负有更高注意义务,疏忽即构成过错。但这类追责往往来得太迟,代价由考生用一年青春支付。
运动康复专业确实需要辨识肌肉、血管、仪器信号灯颜色,色弱可能影响临床安全。限制并非无理,但制度的刚性不应掩盖信息的失衡。许多家庭在填报志愿时仅凭一句“体检合格”就放心投档,而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将“不招色弱”藏于冗长条文末尾。
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认知鸿沟——考生以为的“通关凭证”,在制度眼中只是“初步筛查”;家长眼中的“铁板钉钉”,在复查机制下仍可推翻。信任在这错位中被消磨。
教育公平不仅体现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更体现在信息对称与责任可溯。若体检结论可被轻易颠覆,录取通知书的权威性又从何谈起?当一次色觉检查能改写人生,我们该问责的不仅是眼睛,更是那个未能守住底线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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