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新申请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车型需按照该公告规定的技术要求执行。
公告内容指出,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结合多项标准发布实施,对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更新。具体包括:
- 对节能乘用车、节能轻型商用车、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更新。 - 调整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 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现有规定执行。
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的相关公告同时废止。2026年1月1日前完成申请的企业,相关技术要求继续按现有规定执行。从2026年1月1日起,新申请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车型需符合新公告的技术要求,并列入新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