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杀妻抛尸案”二审10月8日15时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0月8日17时许,受害人易某的母亲张女士告诉记者,庭审已经结束,未当庭宣判结果。
另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8日下午的二审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辩论,上诉人王东龙作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时,合议庭宣布休庭,另行择期宣判。双方亲属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王东龙被指控杀害妻子易某并抛尸灭迹,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东龙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东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后王东龙提出上诉。
张女士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王东龙杀害妻子的行为给她们家里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她希望二审能维持原判,为女儿讨回公道。
据此前报道,今年7月16日,“南昌杀妻抛尸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审理查明,易某、王东龙为登记结婚的夫妻。2020年10月13日晚,易某、王东龙因琐事在家中发生口角,王东龙遂用双手用力扼住易某的颈部致易某窒息死亡。案发后,王东龙将易某的尸体装入行李箱后抛入赣江,还假冒易某的身份回复他人信息。
法院认为,王东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予以严惩。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王东龙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具有坦白情节,但王东龙犯罪性质恶劣,作案后与朋友吃喝娱乐,抛尸灭迹,欺瞒亲友,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对王东龙不予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王东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王东龙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