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17岁时开始混社会,22岁时开始个人或伙同他人奸淫多名未成年少女。23岁时,他建立了“社团”,以“社团”老大发号施令,胁迫、引诱、欺骗未成年女性加入“女团”,利用组织势力和影响对成员进行强制或威慑。从2018年底至2020年8月,周某依托“热心社团”微信群,伙同组织成员,教唆、引诱、欺骗、胁迫众多未成年人有组织地实施强奸9起、寻衅滋事36起、盗窃34起、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造成2人轻伤、8人轻微伤,被吸纳进入社团遭到利用和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达到百余人。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一起刑事裁定书,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强制猥亵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裁定书显示,被告人周某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2021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数罪并罚对周某决定执行死刑。宣判后周某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当时,这名出生于1995年7月、作恶累累的“黑老大”才26岁。
2012年起,时年17岁的广东人周某就纠集他人在广州市增城区混社会,实施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奸淫多名未成年女性,针对青少年惹是生非,不断积累打架斗狠的恶名。2018年底,时年23岁的周某伙同他人创建团伙微信群,后更名为“热心社团”,大量未成年人先后加入“热心社团”。周某以“社团”老大发号施令,号召成员必须团结,受到欺负在微信群里求助,并多次组织成员“摆场”打架,以此笼络人心。“热心社团”微信群的建立标志着以周某为首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形成。2019年,为进一步壮大组织势力,加强对未成年女性的控制,周某又创建“热心社团”女团微信群,胁迫、引诱、欺骗未成年女性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