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发生了一起引人关注的交通事故。在山东某高速公路段,一辆轿车行驶中爆胎,司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并放置警示装置,而是站在车后取东西。此时,后方一辆开启“智驾”功能的汽车快速驶来,未能识别前方异常或反应迟滞,导致直接追尾前车,撞击导致前车后方两人当场死亡。
该案例揭示了两个重要问题。首先,当车辆发生故障或爆胎时,正确的处置方法是打开双闪(危险报警闪光灯),观察右侧车道是否有来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停靠在最右侧的应急车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警告标志应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如果车辆还能继续驾驶,司机应当把车开到应急车道里,再下车放置警示用的三脚架。除非车辆不能动,否则一定不要在行车道停车。不得不在行车道停住的时候,所有人员都应当立即下车,司机应当向后方来车示警,其余人员撤到安全路段。
其次,关于“智驾”系统,尽管前车错误停放,但后车司机也未尽到有效观察的责任和义务。目前所有量产汽车都只是2级和对应L2级的水平,属于“组合驾驶辅助”。权威部门明确说明,现在所有量产汽车都不具备自动驾驶能力。即使开启“智驾”系统,司机仍需观察路况、握好方向盘,并在系统没有做出准确判断和操作时进行替代。因系统错误判断和操作导致的交通事故后果,司机需要承担责任。因此,司机不应误以为自己开的是“智驾汽车”,而忽视了自身的驾驶责任。现阶段的任何汽车产品依然需要传统驾驶方法,记住除非车子无法动弹,否则一定不要在行车道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