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
《意见》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要点如下↓↓
支持增强消费能力
强化民营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经营主体金融服务。
深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简化审批流程,促进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创业增收。
创新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业务,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鼓励金融机构研发符合参加人养老需求、具有长期限特征且具有一定收益率的个人养老金专属产品,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稳健增值。
加快推进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扩大商业健康保险覆盖面。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加大创新药支持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支持发展老年旅游保险,鼓励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
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教育、居民服务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的各类经营主体发放贷款。
设立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对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及5家属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发放的服务消费重点领域贷款,可按照贷款本金的100%申请再贷款。
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教育等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发行债券。
鼓励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推动智慧养老、智能医疗等消费产品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