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寻找影视演出资源,一家长被骗3万余元。2025年4月18日,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4年4月,徐女士为女儿寻找影视演出机会时加入了一个微信群。在群里看到有人发布招募影视剧小演员的信息后,她添加了谭某的微信进行咨询,并按要求提交了女儿的相关资料供审核。
4月下旬,谭某告知徐女士材料已通过审核,并发送了一份角色小传,内容包括人物名称、身份以及与男女主角的对手戏情节等。谭某称如果要参演,需要支付2.7万元的带资进组费用。徐女士看过小传后转账给谭某。5月中旬,谭某又向徐女士推荐了另一剧组的特约拍摄机会,声称该剧将由某顶流明星主演,且与主演有对手戏。徐女士认为这是个很好的机会,便再次根据谭某的要求转账9000元作为带资进组费。谭某承诺两部剧都将在5、6月份进行拍摄。
然而,当徐女士多次询问具体的拍摄时间和安排时,谭某一直搪塞无法给出确切答复。直到7月,徐女士通过其他途径联系到前一个剧组的工作人员,得知该剧即将杀青,而谭某提供的人物小传是虚构的,剧本中并不存在这个角色。徐女士又发现另一个剧组的主演尚未确定,拍摄时间预计在2025年4月。意识到被骗后,徐女士要求谭某退款,但谭某表示钱款已到剧组无法退还。2024年9月,徐女士报警。谭某到案后认罪认罚,并退缴了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