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许女士告诉小莉帮忙记者 ,自己已经怀孕七个半月了,公司却要因为外编人员没有产假2次劝退自己,且不给自己安排工作。
许女士觉得很委屈,自己从没有因为怀孕迟到早退过,业绩也没有受影响,但公司方面却告知自己,外编员工没有产假,生孩子需要离职,生完孩子想来了再办入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 ”就是强制性的规定,不可违反。
记者到许女士就职的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公司就没有人知道她怀孕,而且因为地产的大环境,公司肯定会有一些人员上的优化。而随后销售经理又称:因她怀孕了,来回跑不适合做销售,没有办法安排工作,也是出于人性关怀。
最后经过调解,该公司向许女士做出了承诺,许女士可以正常来上班,尊重女性,保护孕妇在工作期间正常应得的合法权益,也是公司和全社会应该做的。
近年来,企业和女员工之间,似乎形成了一种十分微妙的关系,尤其是等到女员工处于怀孕的状态时,不少女员工就会遇到一些不太公平的待遇。
前几天,同样发生在郑州,一则有关女子怀三胎疑遭单位强行辞退的新闻,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
刘女士是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祭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已经在那里工作了九年,却因为怀三胎而被单位辞退。单位领导给出的理由是他们没有接到具体的通知,如果想生小孩,那就只能辞职,后来又以旷工的名义要将她开除。
按照《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律师也表示,投诉人已经按照单位规定履行了请假手续,不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尽管有相关法律对婚育的职场女性进行保护,但用人单位又不得不考虑最现实的用人成本,所以如今的女性在职场上依旧面临着不少的隐性性别歧视。
不少女性网友直呼,职场对怀孕女性太不友善。也有不少女网友表示,为了避免这样的职场歧视,会考虑不生或者少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