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一名男子在地铁车厢内对女乘客实施猥亵行为,随后被周围乘客扭送至公安机关。上海轨交公安发布微博称,当天18时30分许,姚某(男,41岁)在地铁1号线列车车厢内,对一名女乘客进行了猥亵行为。目前,姚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市民乘坐轨道交通时如遇不法侵害,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向车站民警反映。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律师指出,猥亵行为根据方式、强制程度和部位等因素,情节轻微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情节恶劣的则追究刑事责任。例如2023年,上海地铁内一男子因连续猥亵女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孙宇昊表示,此类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还扰乱了正常的轨道交通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负面影响。行为人通常利用人多拥挤、较难避让的客观条件以及被害人不愿当众声张的心理弱点来实施猥亵行为。
尽管车厢中有执勤民警巡逻和监控记录,但违法行为通常采用近距离接触和遮挡方式,导致取证相对困难。此次事件中,有女性将不法行为拍摄下来,并有周边证人的证言,这些证据足以认定违法事实的存在。
孙宇昊建议大家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在拥挤和密闭的空间内,应时刻注意周围环境,对身边的可疑人员保持警惕。遭遇猥亵侵犯时,要勇于制止、大声呵斥,向周围乘客求助并及时报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先自行取证,如拍照、录像,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击地铁猥亵行为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媒体、学校等应加强对性骚扰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