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京的王女士向媒体反映,她在健身中心游泳时被教练偷拍,并将照片发布在个人小红书账号上用于宣传。王女士和朋友要求删帖、退卡并进行赔偿。经过民警调解,健身中心负责人答应尽快完成退款和赔偿。
然而,王女士发现与负责人达成的赔偿协议与公司同意的方案不符,便与负责人沟通,对方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涉事游泳健身中心表示,教练只拍摄了背面,不属于侵权行为,帖子已被删除,涉事教练也被开除。负责人称,王女士最初要求两人共计980元的精神损失赔偿,之后又改为每人980元的精神损失赔偿。公司目前愿意协商调解,但该事件在网上发酵严重,对公司名誉造成损害,因此要求王女士先删帖再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