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建议,在北上广深等高成本地区试点将个税起征点从当前6万元/年提高至10万元/年,相当于每月个税起征点从5000元提高至约8333元,以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负,释放消费潜力。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丛树海也提议,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至每月6000元,确保低收入者不征税。此前一些企业家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甚至更高。
当前居民收入增长承压,国内需求不足,不少观点认为应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等方式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增加实际到手收入,提振信心,刺激消费。这类观点受到网民热捧。
关于个税减税如何更加公平合理,需要统筹考量多重因素。具体到是否提高个税起征点及提高到什么水平,更需要一套公开透明的调整机制,并借鉴国外经验,定期调整。所谓个税起征点,学术名称为基本减除费用,即满足老百姓基本生活需求的扣除费用,按理不应征收个税。随着生活水平提升,个税起征点逐步提高。
1980年中国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月,2006年提至1600元/月,2008年提至2000元/月,2011年提至3500元/月,2018年(四季度)提至现行的5000元/月。自1980年以来的45年里,中国4次调整了个税起征点,主要集中在近二十年,平均五年一调整。今年距离上一次调整已有6年多。
中国个税起征点是否调整,主要考虑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支出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人均消费支出34557元。据此测算,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月约2880元。不同地区生活水平差异大,实际居民消费支出有明显差异。假设一人需负担两人支出,2024年全国居民人均负担的家庭消费支出每月约5760元,相比2018年的4352元增长约32%,高于当前5000元/月的起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