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货品管理员陈丽如兼职做社交平台账号运营,她拒绝后被解雇,从而引发劳动纠纷。法院认为,公司在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陈丽如入职深圳某珠宝公司担任货品管理员,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次年3月,因一名自媒体账号运营人员离职,公司要求陈丽如兼职该项工作。陈丽如拒绝后,公司称正在招聘人员,请她“临时帮忙”。2023年5月1日,公司再次要求陈丽如正式兼职账号运营工作,她再次拒绝。三日后,公司以“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安排,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其间,陈丽如一直正常履行其货品管理员的职责。
陈丽如认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申请劳动仲裁并获支持。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公司提交的微信群聊天记录显示,2023年3月,陈丽如曾接收“小红书”账号文案发布任务并回复完成。公司认为这表明她已实际履行账号运营工作职责两个月,可以默认接受新的岗位安排。但陈丽如表示这只是临时帮忙,并不代表愿意接受职能调整。
法院审查后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确定陈丽如的工作岗位为货品管理员,公司安排她进行账号运营工作超出了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范围。此外,增加另一岗位的工作内容实际上会对她的薪酬待遇产生间接影响,加重劳动者负担。陈丽如明确对工作内容变更提出异议,且处理账号运营工作时间仅两个月,不能认定双方已协商一致。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属违法解除。最终法院判决珠宝公司向陈丽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193.42元。
法官和律师均强调,变更劳动合同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司法实践中,认定劳动者是否接受新的岗位调整需考察是否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劳动者的明确同意。企业应合法合规行使用工自主权,切莫任性而为。若遇到不合法调岗,劳动者应及时提出异议,并通过邮件、微信、录音等方式留痕,为日后举证提供便利。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