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准确把握PPP新机制的定位,不应强制规定特定领域和范围必须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对于具有一定投资回报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充分论证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合理决策是否采取这种模式。
通知还鼓励特许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式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挖掘项目市场价值,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提升项目投资收益。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和产业项目,以及没有经营收入的公益项目,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此外,路侧停车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也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