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公交被诬陷偷拍当事人发声。去年,化名的小明在长春乘坐公交车时遭到不实指控涉嫌偷窥,随后向相关责任人提起诉讼。12月14日,一审裁决结果公布。
根据部分民事判决书内容,法院判决被告需在小红书平台上公开道歉,道歉文字需事先获得法庭审批。若被告未能按时完成或道歉内容不符合要求,法院有权在媒体上公布判决核心条款,公告费用由被告承担。此外,被告还需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人民币。
历时一年后,此事终于尘埃落定。小明表示,尽管赢得了初次法庭判决,他却身心俱疲,与女友的关系也因此破裂。此前吸烟频率不高,事发期间每天一盒。
去年9月18日,一则题为《长春女士请注意此人》的信息在社交媒体上广为传播。某用户声称在公交车内遭遇窃录事件,迅速引起公众关注。小明刚完成课程准备返回寝室时,收到好友转来的贴文,发现其中曝光的“窃拍者”正是自己。
该贴文显示,一名标记为“漏漏”的女性用户称在公交车上被偷拍。她描述了小明的行为,并附上了相关照片。贴文底部标注有“轻浮男性”、“作呕”、“预警”等标签。评论区中,有网民反对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揭露他人行为,但该用户回应称信任女性直觉,未遭受侵害。
小明在法庭上指出,被告在庭上闪烁其词,仅提供口头反驳,未提出任何证据。他最初打算私信请求对方删帖并致歉,但对方选择退出账号,使他感到言行不一。为捍卫自身权利,小明报案并在社交媒体上持续披露事件详情,以求澄清事实。
今年2月28日,小明透露事件对他产生了显著影响。他之前患有焦虑症,近期病情加剧,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时会遮挡手机镜头。他向平台提起诉讼,追踪到发帖个体并提起诉讼。尽管预见到诉讼过程漫长,出于追求公正的决心,他毅然决定采取行动。父母始终给予全力支持。
经历了一审判决后,小明的心理状态明显改善,焦虑症状有所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