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大,连续参保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并建立了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这些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根据通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规定的费用。我国职工医保制度自1998年建立以来,一直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2021年,国办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今年7月,进一步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
对于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自2025年起,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38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同样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两项激励额度可以累加,但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如果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此外,通知还明确,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修复等待期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