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在微信群疯狂对骂十几分钟双双进警局
近日,徐州睢宁的刘某和刘某某因纠纷问题,在一个有168人的微信群内对骂了十几分钟,言语粗俗不堪,影响恶劣。最终两人被警方调查,并对其在微信群内互相辱骂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罚款200元。
警方表示,一些人认为在社交平台上发牢骚或骂人没什么大不了,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近期,睢宁有多人因为在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公然侮辱他人而被行政拘留或罚款。例如,魏某某为泄私愤,在魏某的短视频下方发布多条评论,对其进行公然侮辱、贬损其人格,因其半年内曾受过管理处罚,从重处罚,被行政拘留5日。
另外,滕某在一微信群(群成员280人)内使用侮辱性文字公然侮辱他人,被罚款500元。李某某在微信上发布侮辱性文字,并在朱某经营的店铺内当面对朱某进行言语侮辱,被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文明上网,保持理性,避免冲动。若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