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与江西省宜春市监委对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心刚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发现,郭心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并从事迷信活动。他特权思想严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高档宴请,使用超标准豪华办公用房。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任人唯亲,用人失察。他还违规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给他人或单位支付,违规经商办企业并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为亲属投资金融产品提供帮助。此外,他还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采购项目,生活腐化,道德败坏。退休后仍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通过收受和低价购买房产、溢价转让股权等方式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滥用职权高价承租办公大楼,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郭心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犯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郭心刚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江西省宜春市监委决定将郭心刚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