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冰雪旅游季已经到来,哈尔滨市为了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哈尔滨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和《哈尔滨市导游服务规范指引》,以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和导游的服务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展示良好的城市旅游形象。
为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权益,哈尔滨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旅行社在进行线上或线下旅游产品宣传时,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确保宣传内容与实际行程一致。旅行社需将相关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显要位置,并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依法取得并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应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并提供详细的行程单。合同内容应包括旅游起止时间、行程路线、价格、食宿和交通等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组团社不得擅自“转团”。旅行社收取定金或旅游费用时,必须存入公司对公账户,不得诱导旅游者将费用转入个人账户,并妥善保存各类合同及文件资料不少于两年。
旅行社收取旅游费用时必须明码标价,不得以低价为诱饵招徕游客,也不得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实施歧视性收费。旅行社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接待能力的供应商,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如实填报团队信息。旅行社还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时,应与旅游者沟通并书面确认。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项目,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
旅行社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织旅游活动时应向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合理安排行程,提醒旅游者注意安全。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并上报。旅行社还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建立健全投诉受理与处理制度,及时响应旅游者诉求,妥善处理投诉。同时,加强导游管理培训,确保导游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定期开展服务标准和应急技能等方面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