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地方需自行消化的隐性债还剩2.3万亿,不排除追加政策可能
11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加上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按照测算,政策协同发力后,到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将从14.3万亿元大幅下降至2.3万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德邦证券研究所宏观组组长张浩表示,万亿化债的核心目的是腾挪财政空间,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一方面通过化债腾挪地方政府财政空间,更好地防风险稳增长;另一方面,广义财政提升带动社融增加,促进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提升。
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高瑞东认为,10万亿元化债规模超出市场预期,但只是前奏。预计今年12月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前后,房地产税收、置换债发行等第一批支持性政策将落地,而提升赤字率和发行特别国债等第二批政策,大概率将于明年3月份的全国两会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在一定条件下,预计明年的广义赤字将达到12万亿元左右。
此次化债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也意味着化债工作思路作了根本转变。蓝佛安指出,当前一些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大、利息负担重,不仅存在“爆雷”风险,也消耗了地方可用财力。据了解,2023年末,全国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受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需不足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税收收入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使得各地隐性债务化解难度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