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科技部针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中出现的抄袭问题进行了详细核查,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了相应处理。以下是具体情况概述:
在中国农业大学的赵然、品源(随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张涛、甬江实验室的张晓晨以及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的陈豪泰四位项目负责人所申报的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均发现申报书在关键内容如主要指标、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等方面存在抄袭其他已立项项目的情况。科技部对此迅速响应,终止了这些项目的评审流程,确保这些项目未获得资助。
上述四位责任人因违反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规定及科研诚信原则,被处以3年内不得参与或主持任何由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处罚,并记录进科研诚信严重失信数据库。
这一系列事件反映出相关单位在科研人员的诚信教育、日常管理和项目申报审核方面存在疏漏,未能充分履行法人主体的责任。科技部已对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限期整改。
科研诚信被视为科技创新的根本。科技部将继续协同各相关部门和地区,致力于科研风气与诚信建设,加强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监控和惩治,特别是抄袭、剽窃及数据造假等问题。
同时,各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等科研活动主体被敦促要积极承担起法人责任,强化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严格内部监管,主动揭露并严肃处理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广大科研工作者则被寄望于秉承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珍视学术名誉,遵守科研规范,坚持诚信原则,勇于担当,共同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向更高水平自立自强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