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7个月缓刑3年 炎亚纶称感谢法官
5月30日,台湾媒体报导了关于炎亚纶案件的判决结果。他的经纪公司晴空鸟对此发表声明,对司法过程中检察官审阅证据并确认炎亚纶未涉及强制性行为、偷拍、散布视频及恐吓表示感激。声明中还提到,审理法官了解到炎亚纶拍摄相关影像系出于对法律的不熟悉,并且他积极寻求与原告和解,因此最终被判予缓刑处理。
炎亚纶本人再度向法官的公正裁决以及社会公众的关注表达了感谢。他强调:“对于我完全未涉足的行为,我再次感激法官的明察秋毫,以及对我真诚反省自我的认可。”谈及未来,炎亚纶承诺将遵循早前的声明,继续利用个人影响力为社会做出贡献。
同日,炎亚纶涉及的案件在台北士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3年,并允许以罚金替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