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房即可办理落户 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户口随迁【头条】_热门快报_资讯_绿达之家网[Lvda56.com]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机器人  网站建设  百度竞价推广 

南京有房即可办理落户 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户口随迁【头条】

   日期:2024-05-11 22:02: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绿达之家网    浏览:73    
核心提示:央视网消息:据南京市公安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南京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南京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央视网消息:据南京市公安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南京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南京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市局研究制定《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研究决定,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公安局各有关部门、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市局研究决定,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本市城镇地区。

二、适用对象

1.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取得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该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2.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需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

3.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三、办理要求

(一)申请材料

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本人到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登记信息能够证明亲属关系,或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关系证明。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绿达之家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绿达之家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tianlu58.com/313537.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绿达之家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ldzjw@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