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连发20个250元 债主怒而报警 法院:履行方式不当_热门快报_资讯_绿达之家网[Lvda56.com]

欠债人连发20个250元 债主怒而报警 法院:履行方式不当

   2024-02-02 00:46:31 互联网绿达之家网87
核心提示:原标题:欠债人连发20个250元 债主怒而报警:履行方式不当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原告张某向被告齐某购买货物,但齐某长期拖欠货款。

原标题:欠债人连发20个250元 债主怒而报警:履行方式不当

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原告张某向被告齐某购买货物,但齐某长期拖欠货款。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齐某在2022年10月1日前向张某支付货款5000元。

调解书生效后,齐某通过微信向张某发送20个金额均为250元的微信转账,合计金额5000元。

然而,张某未接收转账并将对方拉黑。

最终,张某未能按期收到欠款,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欠债人连发20个250元 债主怒而报警

齐某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但张某拒绝接收,请求法院驳回张某的强制执行申请。

法院审查认为,齐某未经与张某沟通就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进行还款,且转账未标注性质和用途,导致张某认为该行为具有侮辱性而拒绝接收。

法院认为齐某的履行方式不当,不能视为张某对欠款的拒收。

此外,双方的调解书并未约定支付欠款的具体方式,微信转账并非唯一选项。

在微信被拉黑后,齐某未采取其他履行方式进行补救,导致还款义务未能完全履行。

因此,法院最终裁定驳回齐某的异议请求,并支持张某的强制执行申请。

在法官的观点中,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被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法律文书没有约定履行方式,双方应遵循诚信原则和习惯做法。

对于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欠款的行为,法院认为有悖于公序良俗,不应予以支持。

法律的作用是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准则,法官在裁判中应负有责任引导公众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因此,根据以上判决和法官的观点,法院支持原告张某的强制执行申请,驳回被告齐某的执行异议请求。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绿达之家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绿达之家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tianlu58.com/299536.html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SiteMap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绿达之家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ldzjw@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