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下午,一份《关于绿地集团强制集资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举报信》(以下简称举报信)在网络平台传播,举报人自称是24名绿地集团中原事业部的前员工,举报信的末尾留有个人签名、身份证和手机号码。
当日晚间,绿地集团方面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部分离职员工反映的持股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充分沟通,全力妥善处理。”
网传的举报信
该举报信称,2019年7月,绿地集团下发《关于实施的通知(沪绿发〔2019〕97号)》,要求全部管理干部必须购买持有不低于规定数额的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
其中,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及以上干部,在2021年底前,应全部增持至不少于300万股;总监级及以上三级管理干部,应全部增持至不少于60万股。增持资金,可完全自筹,也可按照1∶1的配资比例,由集团提供融资支持。
按照“富有计划”,24名举报人作为绿地集团三级管理干部,必须购买不少于30万股,总额合计948.29万元,接受配资借款总额合计908.39万元。从而得到的,是员工持股平台上显示的每人不少于30万股(3000份额),合计698万股(69800份额)。
该举报信还称,绿地集团向员工提供借款,以持股平台格林兰合伙公司的名义向员工发放贷款,让员工加杠杆参与混改企业的持股。
据介绍,员工持股平台每年有4次交易机会,上述举报人是在2019年10月按2.66元/股的价格购入股份。2020年1月开始,股份交易价格变为2.7元/股,直到2021年7月的7次交易里,股价一直保持在2.7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