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女子被追逃:别让获利者脱逃
近日,山西吕梁市一女子李彩霞因举报退休局长高庆涉及企业退赃事宜,陷入了一场涉及闺蜜、生意合作和诈骗的纷争。据报道,李彩霞与高庆的女儿高聪敏曾是亲密的闺蜜,并共同做生意。李彩霞还曾开多张卡给高庆父女实际使用,向这些账户打款者,不乏知名企业。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国税局原局长高庆被纪委要求退赃159万元,但退的钱却由企业买单。针对此事,李彩霞公开对高庆进行举报,事件被媒体报道当天,警方即对李彩霞发布追逃令。
女子前脚实名举报,后脚就被警方追逃,有这么巧的事吗?
要知道,刑法中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本案中经济损失仅为1805元,显然不符合立案标准,追逃程序真的正义吗?
此外,举报女子与退休局长的关系,也应引起重视。李彩霞与高庆的女儿高聪敏系闺蜜,李彩霞曾开多张卡给高庆父女实际使用,走账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部分为当地知名企业打款。说白了,高氏父女用李彩霞的账户瞒天过海,逃避监管,作为交换,高氏父子与李彩霞共同进行投资获利,其中就包括一家幼儿园。
但在一场诈骗案中,一个骗子诈骗双方2000余万元,双方合作关系破裂,李彩霞与高氏父女互相举报。高庆私自将幼儿园上锁,而李彩霞强行破坏门锁,因此被追逃。媒体评女子被追逃:别让获利者脱逃!
梳理事件经过,李彩霞确实应该被深入调查,但问题是,调查应该合乎程序正义,不能稀里糊涂就追逃。而更重要的是,调查必须搞清楚,究竟谁才是整个事件的主谋?虽然明面上看,资金流水都从李彩霞账户上走,但真正的得利者却是高氏父女。目前,被举报的退休局长还没有受到调查,举报人就因1800元被追逃,举报内容还查得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