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山东青岛一女高中生在网上发贴称,12月9日晚,其高中班主任郑某某酒后查寝时,将自己猥亵。16日,该女高中生再次发帖,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郑某某猥亵的违法行为成立,决定给予郑某某行拘10日的行政处罚。
17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从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办公室了解到,“下一步纪委会介入,学校会依法依规对老师进行处分。”
据网友发帖,其称自己是一名高三女生,就读于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因学校实行寄宿制,自己和另一名同学住一间寝室。12月9日,因她的室友走读回家,她一人在寝室。9日晚22时40分许,班主任郑某某酒后查寝,在其寝室时对她说“男人都是坏人”之类的话,还用手摸她的脸,对她进行搂抱。
“宿舍阿姨似乎听到我的寝室传出声响,她突然出现在我们宿舍门口并把离我的宿舍最近的走廊灯打开,把他吓了一跳,他松开我落荒而逃。”该女生文中写道。
之后,该女生又发贴称,事发后,其连续几天神不守舍,浑浑噩噩,并且找了家人求助。但学校搪塞其和家人,不予正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