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石门融媒”公众号消息,11月29日,湖南石门县发布关于网传“石门县某水库管理所公职人员当众打人事件”的情况通报。
11月27日,有网友发帖反映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某水库管理所公职人员当众打人,并@石门县纪委。
经查,11月21日18时许,孙某英(女,44岁,寺垭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与杨某梅(女,45岁)在石门县蒙泉镇夏家巷社区零食优选店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造成杨某梅多处软组织挫伤。石门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法予以孙某英治安拘留5日处罚。同时石门县公安局已委托常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对杨某梅身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孙某英因系国家公职人员,已依规依程序将其违法线索移交石门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