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应小伙轻生留遗言人走债消:继承人还债
究竟是“人走债消”
还是“父债子偿”?
背负巨额债务
债务人轻生离世
债权人将继承人起诉至人民法院
要求偿还债务
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吗?
背负巨额债务的债务人轻生离世,债权人将继承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债务,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吗?
10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青浦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办理了两起背负债务的年轻人轻生离世债务案,法院回应小伙轻生留遗言人走债消。
上海青浦法院介绍,2020年4月,小高(1989年生,男)与某银行在线签订了《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小高可在额度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在银行确定的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利随本清。
合同签订后两日内,银行依据小高的申请向其分别发放贷款30万元、12万元,年利率均为7.20%,借款期限均为一年。小高仅按约支付前两期部分利息后再未还款。
同年7月,小高轻生离世。银行催款未果,将小高各继承人诉至法院,要求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归还银行借款本息。
小高继承人辩称,小高离世前,曾留下遗言表示“人走债消”。自己对小高生前向银行借款的情况并不知情,小高去世后方知此事。
无独有偶,2020年7月,小方(1991年生,男)与某银行在线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自2020年7月起至2023年7月,由银行在最高贷款本金为12万元整内,对小方一次或分次发放贷款,借款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小方任何一笔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0日(含)以上,银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