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引发广泛关注的渠县“天降木块砸死老人案”,一审判决结果终于出炉:肇事男孩方和物业均被判担责赔偿!
9月16日,死者肖某某的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家属已收到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红星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法院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物业方承担次要责任,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
目前,两被告不服,已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书(部分)
今年2月28日,四川达州市渠县一小区,老人肖某某接孙子放学回家,爷孙俩刚走到小区三栋楼下时,肖某某被从天而降的木块砸中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经警方调查,木块系一名8岁男孩从顶楼扔下。事后,经社区和街道办多次协商未果,死者家属将物业公司和肇事男孩及其父母一同起诉至渠县人民法院。
4月24日,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物业方坚称无责,并举证称做过安全巡查以及高空抛物警示宣传;肇事男孩方则称楼顶无监控,无直接证据证明砸死老人木块系肇事男孩所为。原告方则认为,物业管理不到位应担责。肇事男孩指认了在楼顶扔木块的位置和讲述了扔木块经过。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还原现场——
2米长木块从32楼扔下
楼下路过老人被砸中,抢救无效死亡
9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收到死者肖某某的儿子肖某发来的渠县人民法院(2023)川1725民初1991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