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经视9月10日消息湖北恩施一男子抢劫156元,分赃30元,躲进山洞14年后自首。
2009年,湖北恩施新塘乡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劫获156元现金和2部手机。当年一同作案的四人,只剩刘某富仍旧在逃,其他三人已全部缉拿归案。为躲避警方抓捕,他在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安下家,一待就是14年。
2023年春节期间,在其家人苦口婆心地劝说下,刘某富于2月12日上午到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这些年,他错过了父亲的葬礼、儿子的婚礼、孙子的出生。
今年4月刘某富被判有期徒刑3年9个月,罚金3000元。此前他的同伙分别已获11年、10年、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因抢156元,藏山洞14年成野人,自首时说,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突然看到一个“惊天大案”,湖北男子因抢劫156元和2部手机,竟然为了不被抓到,当了14年的山顶洞人,在民警和家人的劝说下,还有自己良心上过不去,于2023年2月自首,抢劫金额虽小,但依旧免不了法律的制裁。
探寻14年前的“惊天大案”
提起这个“惊天大案”的故事,发生在2009年10月11日,正在朋友家吃饭喝酒的刘某富,突然接到姐夫廖某电话,廖某说你哥刘某云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要见咱俩,随后刘某富谢过朋友款待,就与姐夫一同骑着摩托车来到平时上班的砖厂附近见刘某云。
不一会儿,一辆小汽车缓缓行驶过来停在哥俩面前,开车的叫冯某,是刘某云的朋友,随后叫上哥俩上车去与刘某云见面。车辆开到宣恩县椿木营加油站附近,等候多时的刘某云,这才提出要抢加油站的计划,刘某富一听抢加油站,心里还是有点紧张犹豫。
但是哥哥刘某云说,早就已经叫了好朋友冯某,提前了解过加油站的情况了,平日里只有一男一女在这里上班,每天的现金收入也不少,晚上附近也没什么人,好下手。
此时天色尚早,几人准备休息片刻,到了夜间再下手。刘某云将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分给了众人,并安排每个人的工作内容,叮嘱千万不要让别人看到你的样子,如果遇到加油站工作人员反抗,就拿出来吓唬他们。
夜色很深,已无车辆经过,四人坐上车来到加油站,廖某喊道“人呢,人呢,我要加油”!刚开始值夜班的女工作人员不愿意开门,廖某连续喊叫了好多遍,声音越来越大,女值班员才很不情愿地打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