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和和解,是对法律尊严的二次伤害。
对于普通人来说,和解比较好理解,只要对方给出足够的补偿,受害者同意后就能和解,而互殴比较难处理,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双方伤势决定,具有较大的主观性。
多方新闻报道,贵州毕节一名网友曝光,自家71岁的老人被两男子殴打,而对老人下手的是两名公职人员,两家人之前有过矛盾,这一次老人直接被两兄弟打伤。
据了解,三兄弟的身份都不同于普通人,一个是纳雍县姑开中心小学教师,一位纳雍县扶贫办工作人员,还有一个是律师,老人的家属认定是三兄弟出手打伤老人。
事件曝光之后,冀看点也跟进报道,老人家属晒出老人住院的照片,从照片上看,老人的手部受伤,已经被医生包扎起来,手指处还有血迹,看起来伤势不轻。
面对老人家属的指责,三兄弟否认了殴打老人的行为,辩解称是老人自伤,他们全程未动手。
派出所收到警情之后,已经受理了此案,可是工作人员在解释的时候,说出了“双方可能是互殴。”
还没有对案情进行调查,贸然给出互殴有些不妥当。
针对这一点,网友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只要71岁老人还手了,那么认定是互殴的几率很大,有人反对这个说法,认为71岁的老人是无力抵抗两个成年人的。
这个说法与医院给出的诊断书有出入,诊断书上指出,“他人打伤致全身多处疼痛伴头痛流血2小时”,初步诊断是“头皮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双肺肺结节”等,这不像是一个老人自伤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