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吉林松原,凌晨12点23分左右,一名大爷带着3个男孩来到一家烧烤店。4人落座后,大爷询问店员需要先买单吗?店员称吃完后一起结账就行。4人点菜吃完后,3个男孩先走出店外。大爷对店员说买单,当店员将账单递过去时,他说自己是外地流浪过来的,没钱买单,爱怎么样就怎么样。随后老板报警处理,民警到场对大爷进行批评教育。事后,烧烤店老板称大爷消费了187元,她将视频发上网后,有网友留言称,大爷经常在附近吃霸王餐。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大爷的行为构成什么性质呢?
吃霸王餐不给钱的,是违法行为。如果明知自己没有钱,还故意消费很贵的食物后不给钱的,构成诈骗罪。如果吃饭后,采取暴力的手段拒绝付款的,则构成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规定,行为人有强拿硬要,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规定,对于7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予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