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女子怀疑在广州地铁上被偷拍,对方自证清白后仍遭曝光,引发广泛关注。6月11日19:41,女子在微博发文公开致歉。据悉,当日下午,涉事双方已在派出所见面,女子当面道歉,双方达成一致。法律界指出,女子涉嫌侵犯大叔肖像权和名誉权,如若双方未和解且大叔持续追究,女子或要承担法律责任。
大叔和其儿子表示希望学校不要开除女孩,只要女孩在网上公开道歉就行,愿意给她一次机会。
律师认为,女孩在明知大叔未偷拍且未经大叔许可的情形下,以在网络上散布相关文字、图像或视频为手段,公开侮辱大叔为“猥琐老头”,捏造“不是第一次作案”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目前大叔选择原谅,将会影响法律上对女孩的处理。
焦点一:涉事女孩行为是否违法?
6月7日,广州地铁上,女孩怀疑被大叔偷拍,查看大叔手机后一无所获,后仍把大叔曝光在网上,称其是“猥琐男”,并称其手法娴熟,不像是第一次作案。随后,该事件引发热议。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分析称,该女孩在明知大叔未偷拍且未经大叔许可的情形下,以在网络上散布相关文字、图像或视频为手段,公开侮辱大叔为“猥琐老头”,捏造“不是第一次作案”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了大叔的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该行为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若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该行为涉嫌构成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