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报道,湖南长沙。近日,“上4休3”的工作制度引发热议。长沙一公司实施“上4休3”一个月后,公司老板称不建议新公司模仿。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个别员工的自律问题在上四休三后暴露出来,有个别员工选择去“混”。针对此工作制度,厦门大学经济学系一位副教授称,倡议很好,但在国内大面积推广不太现实,极少数国家能实行和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等有关。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每周平均工作48.8小时,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可能上4休3。
最近,一家公司实行了新的工作制度——4休3工作制。这个新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让员工有更多的休息时间,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然而,经过一个月的实践,老板发现这个制度的效果非常差,原因如下:
员工的疲劳度增加。在传统的工作制度下,员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而现在他们每周只工作四天,每天工作八小时加上一个半小时的午休时间。虽然这看起来比以前的工作制度更加合理,但是对于员工来说,这种工作制度可能会让他们感到更加疲劳和压力。因为他们需要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工作量,而且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恢复体力和精神状态。
工作压力增加。由于员工的工作量增加了,他们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完成任务。这可能会导致员工感到更加紧张和焦虑,从而影响他们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如果员工觉得自己的工作量太大或者工作效率太低,他们可能会选择去“混”,以逃避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