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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罚没收入占比 “非税收入”和其他类型的收入,所占比例应当呈下降趋势

   1970-01-01 08:33:43 互联网绿达之家网166
核心提示: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十一人(ID:caijingEleven),作者:陈汐,编辑:刘建中,头图来自:视觉中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各地政府每年需要披露财政收入的构成。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十一人(ID:caijingEleven),作者:陈汐,编辑:刘建中,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各地政府每年需要披露财政收入的构成。在一般情况下,税收收入占比越高,财政收入的质量越高。从发展方向看,财政收入应以“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和其他类型的收入,所占比例应当呈下降趋势。

“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对违法违章者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罚没收入”属于“非税收入”。

一个地区“罚没收入”与税收收入的比值(下称“罚没收入占比”)除了可以反映当地财政收入的质量,还可以反映一些其他信息。

在不同地区,“罚没收入占比”差异巨大。在某些城市,这个比值接近于1%,比如南京、深圳。

而在另一些城市,这个比值超过了20%,比如辽宁省盘锦市。

“罚没收入占比”不应过高,而且不应增长过快。在很多城市中,这个比值是长期稳定的,甚至是下降的。

“罚没收入”虽然是各地财政收入报表中不起眼的一个项目,但经常引发关注。比如2021年底,国办督查室公开通报,河北省霸州市政府违规下达任务,组织运动式执法,乱罚款、乱摊派。再如,2022年7月,媒体报道山东省成武县交通局在货车未违法之前,向货车司机出售罚款“月票”。这些事件都曾引发广泛热议。

那么,中国哪些省市的“罚没收入占比”比较高?

本文的观察指标是,“罚没收入占比”。为了行文的方便,我们将其定义为“A”,即

A=“罚没收入”/税收收入=“罚没收入占比”。

下面,我们先分析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称各省)的情况,然后分析一些重点城市的情况。

一、各省的“罚没收入占比”

本文的分析不考虑港澳台地区,同时因为未能找到江西和西藏的相关数据,也将这两者忽略。

表1按照各省2021年的“A值”排序。这里用2021年数据排序,是因为有些省份尚未披露2022年数据。

各省份罚没收入占比 “非税收入”和其他类型的收入,所占比例应当呈下降趋势

表1:各省2021年和2022年的“罚没收入”与税收收入

注1:NA表示数据不可得。

注2:山东、上海没有单独披露2021年和2022年的“罚没收入”,而是将其纳入了“非税收入”项目下的“其他收入”;湖南没有单独披露2022年的“罚没收入”。所以在相应数据之后标了(全),以示区分。

注3:黑龙江2022年“罚没收入”和“税收收入”为预算数据,并非真正的执行数据。所以在相应数据之后标了(预),以示区分。

注4:辽宁2022年“罚没收入”为上半年数据,所以在相应数据之后标了(半年),以示区分。

从表1数据可算出,各省2021年“罚没收入占比”(即A)的中值是5.3%。表1中,内蒙古、黑龙江、广西的A值超过了9%;湖南、辽宁、贵州、河北、四川、云南6省的比值超过了6%。和中值相比,这些省份偏高。

2021年,A值低于4%的有9个,其中包括四个直辖市,以及广东、浙江、江苏、福建、陕西五省。

但需要注意,以上排序仅用了2021年的数据,这有可能导致排序失真。比如,如果某省2021年的“罚没收入”远远高于或低于其他年份,那么表1的排序就有失公允。

解决以上问题的一个方法是,用多年数据的平均值。下面看看各省最近4年(2019年~2022年)“罚没收入占比”的平均值,这个结论更有意义。图1给出了计算结果。

各省份罚没收入占比 “非税收入”和其他类型的收入,所占比例应当呈下降趋势

图1:各省2019年~2022年A值的四年平均值

注1:忽略了山东和上海,因为未单独披露“罚没收入”。

注2:如果某省缺乏2022年数据,那么就计算2019年~2021年数据的平均值。

注3:此处的平均值是加权平均值。

图1中26个数据的中值为5.1%,这与2021年的中值5.3%非常接近。图1的前十名和表1的前十名基本重合。只是,图1中多了天津、吉林,少了四川、宁夏。

因为用了四年的数据,图1比表1更能反映哪个省份的“罚没收入占比”偏高。

在图1中,辽宁、广西、黑龙江最高,其数值大于7%,东三省占了两席。

数值最高的前十名,大多来自东北、西南、华北地区。其中包含东北三省:黑龙江、吉林、辽宁,包含西南地区的广西、贵州、云南,包含华北地区的天津、河北、内蒙古。

需要注意,因为A=“罚没收入”/税收收入,似乎税收收入越少的省份,A的数值就越容易偏高。但事实上,很多税收收入少的地方,A的数值并不高。比如,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的A值都不高。

一位财政研究专家对《财经十一人》说,从各省“罚没收入占比”的高低,可以看出一些信息,但不能反映问题的全貌。有些省份虽然数值偏高,但却具有合理性。所以,“罚没收入占比”并不是批评或表扬的基础,只是提供一些客观数据,提供一个思考和研究的方向。

“罚没收入占比”既不应该过高,也不应该增长过快。如果经过短短几年时间,某省的A值从2%涨到了比较高的数值,也应该引起关注。

二、各省的“罚没收入占比”增速

一部分读者可能关心各省2022年相对于2021年的增速,尾注列出了这个数据。但是,仅靠两年数据得出的增速,是不客观的。所以,我们选了两个时间段:2019年~2022年,以及2014年~2017年,每个时间段都是四年。

通过比较两个时间段的“罚没收入占比”的变化,可以得到更可靠的结论。

我们发现,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内蒙古、新疆、四川、广西、贵州,不仅“罚没收入占比”较高,而且增速较快。比如,天津的A从1.7%上升到6%,贵州从3.5%到6.5%,广西从3.9%到7.5%。

天津2014年~2017年,总“罚没收入”为135亿元,而2019年~2022年,总“罚没收入”为364亿元。贵州前四年为170亿,后四年为291亿。

上述财政研究专家对《财经十一人》说,因为研究中所选的一个时间段为“2019年~2022年”,这里面包含了三年疫情。而在疫情之下,管理规则和管理行为与之前相比必然有所不同。所以,对于增速快的地区,需要更深入地分析具体原因,才能提出有利改进的建议。

下面是具体数据的计算过程。

我们定义两个时段的增长率为B,即

B=(2019年-2022年“罚没收入占比”/2014年-2017年的“罚没收入占比”)➖1。

表2列出了计算结果。

各省份罚没收入占比 “非税收入”和其他类型的收入,所占比例应当呈下降趋势

表2:2019~2022四年与2014~2017四年相比A的增长率(B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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