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
“低头族”无处不在
“马路低头族”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各地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
马路“低头族”成安全新隐患
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数据显示,中国市场2022年拥有超过9.5亿智能手机用户。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只是规定了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机,没有禁止过马路用手机。
马路“低头族”已成为交通领域的新隐患。在诸多不分场合、随时随地低头玩手机的人群中,有的因为走路分心而摔倒甚至掉进沟里,有的在公共场所“看丢”了孩子,还有的逼停了机动车甚至引发了交通事故。
2017年,广东省中山市民胡某横过马路时,因为看手机闯红灯,与沿机动车道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乘坐摩托车的张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12月,广东中山一位行人因走路时低头看手机而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判处缓刑。
多地立法处罚“过马路时玩手机”
为纠正斑马线“低头族”现象,国内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
浙江温州
2019年开始实施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违反者处警告或10元罚款。《条例》施行后不久,当地便开出了第一张行人过马路看手机的罚单。
浙江嘉兴
2020年1月起实施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条例》指出,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嬉闹,违反规定者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